五、支持旅游演艺的政策建议
1、奖补旅游演艺精品
根据观演人数规模对演艺企业进行补贴。对每年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每场商业演出观众人数达4万人(含)以上的演艺企业补贴150万元,每场商业演出观众人数达到3万人(含)至4万人的演艺企业补贴100万元,每场商业演出观众人数达到2万人(含)至3万人的演艺企业补贴50万元。
2、奖补新建体现大连特色的大型旅游演艺项目
对新建体现大连特色的大型旅游演艺项目,总投资1亿元以上、演出团队80人以上、容纳观众600人以上、年演出不低于200场次的,按演出场次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。对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的优秀文化旅游演艺项目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各区(县)结合实际制定扶持政策措施,支持庭院演艺、沉浸式演艺项目发展。
3、鼓励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
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,通过项目补助、资金奖励、购买服务等方式,鼓励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,推动全市重点剧目展演巡演,支持市内各剧场引进精品剧目。
4、奖励街头文化艺术展演
支持各区(县)广泛开展街头文化艺术展演,对符合条件的在历史文化街区、都市商圈等组织开展常态化展演的机构或单位,每个给予25万元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