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支持特色休闲街区或文旅综合体的政策建议

1、文旅消费集聚区(含夜间)建设补助

经文旅主管部门公告认定,国家级、省级文旅消费集聚区(含夜间),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不高于50万元、20万元。获评为省级文旅示范IP的项目,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不高于20万元。

2、打造特色餐饮休闲街区

按照“一区一特色”原则,要求每个区(县)至少打造1条特色餐饮休闲街区,一次性给予合格街区运营主体100万元奖补并予以授牌。

3、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

按照“一区一特色”原则,要求每个区(县)至少打造1条夜间文旅消费集聚街区,合理利用经营场所举办展销市集、餐饮美食、演艺娱乐等综合性夜间经济主题活动,并一次性给予合格街区运营主体100万元奖补并予以授牌。

4、奖补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、旅游休闲街区

对成功创建国家级、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、旅游休闲街区的,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补助。

5、培育“大连鲜”美食品牌

以具有海洋特色魅力的“大连鲜”为品牌统领大连城市餐饮美食。滚动推选100道具有大连地域标识和文化内涵的特色风味美食,培育100家“大连鲜”美食体验店。推动“大连鲜”菜系和美食体验店进景区、进饭店、进学校、进机关食堂、进高速服务区、进社区,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
6、培育国潮和老字号特色旅游商品

统筹财政资金200万元,采取合作授权、独立开发、购买服务等方式,塑造沉淀深厚、大连特色鲜明的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。促进老字号特色消费商品的传承和创新,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、吸引游客的特色旅游商品。

7、鼓励开发文创伴手礼

鼓励开发具有大连地方文化内涵、区域发展特色的旅游商品、非遗工艺品等文化创意产品,滚动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创伴手礼。引导各文博单位依托馆藏资源,积极研发文创产品。支持各类文化创意工作室、非遗传承人、设计工坊等开展文创产品设计。

8、建设一批文创旅游商品店

“政府主导、市场主体、平台运作”的原则,在大连市内机场、火车站、游客集散中心、景区等地,建设文创旅游商品店,打响大连文创旅游商品品牌。

9、形成一批鲜明区域特色的文旅市集

稳步培育主题性文化雅集、旅游集市、文博市集等载体,形成一批融文化体验、旅游消费、商品展销等于一体,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文旅市集。